智慧財產管理計畫
為維護本公司得之不易的先進技術成果,並強化公司商業模式,本公司除參加經濟部科技專案計畫成立研發中心外,並成立專利委員會專門就公司專利權及營業秘密進行整合管理,以期能強化公司競爭優勢、鼓勵研發人員提升創新實力及保護公司相關智慧財產權。
(一)、專利執行
1. 研發單位進行技術或產品開發,經內部提案獲準後,進行專利檢索、專利意見分析、迴避設計分析及專利申請。
2. 專利核準領證後,依《智慧財產權獎勵辦法》發放獎勵金予專利發明人。
3. 專利委員會(每季召開):盤點統整專利最新資訊(包含申請件數、專利維護費用等資訊);修改與推行獎勵制度;研發部門定期提供公司專利分享、競爭者專利搜尋、分析與分享;公司有效專利資料上傳於內部Aras系統,供業務、研發部門了解。分析公司專利在產品上的延伸、應用,並與他公司進行專利授權、交互授權等策略合作。子公司專利一併納入專利佈局。
4. 原《專利獎勵辦法》更名為《智慧財產權獎勵辦法》並增訂內容。
(二)、營業秘密執行
1. 新進員工簽署聘僱暨保密契約(含擔保不侵害前雇主的營業祕密及智慧財產、智財權歸屬及保密條款)。離職員工管理(含離職面談、重申保密規定、主動刪除機敏資料、稽核郵件資料及工作成果保存、回溯檢查電腦使用是否異常)。與合作對象(供應商、客戶)簽署保密契約。
2. 特殊、重大專案計畫,參與的個別成員(必要知悉人員)簽署特殊專案計畫保密切結書。
3. 《營業秘密管理辦法》(含文件機密分級、電子資料管理)。
4. 各部門單位機密資訊分類及盤點。
5. 資訊安全使用及防護政策(例如:不得任意安裝部必要軟體、不得使用非法軟體、防毒軟體系統定期維護及更新),資安政策宣導。
6. 內部員工營業秘密教育訓練,使其了解營業秘密及管理方法。
7. 落實人員管理、文件控管及環境設備管制等措施,以達「合理保密措施」。
8. 新增營業秘密獎勵辦法,如提案內容為具有獎勵價值之營業秘密,將給予提案人獎金,以鼓勵研發人員創新提案。
9. 專利暨營業秘密審查委員會,將提案內容,依各項指標判斷為營業秘密或專利申請。不同性質以不同方式保護,使公司經濟利益最大化。